近日,我院孟令鵬老師與其博士生金潔在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Economics》發表了題為Contract design in ocean shipping market: A performance credit leveraged mechanism的學術論文
集裝箱航運市場具有典型的淡季和旺季特征。在淡季,船公司可能面臨運力過剩和市場低迷的劣勢地位,而貨主則具有以較低價格購買運力的能動性。在旺季,船公司可以自主決定分配運力的對象和數量,而貨主則面臨“一箱難求”的被動局面。鑒於淡旺季的不利情況🈺,雙方均有動機在淡季開始前簽訂長約,規定合約價格和貨主承諾的運力數量。對於船公司而言🟠,簽訂合約不僅可以提前鎖定一部分市場份額🙋♂️🗞,緩解淡季市場的低迷,還可以提前規劃運力。對於貨主來說🤾🏻,亦有助於解決在旺季“一箱難求”的困境🧑🏻🚀。
然而,當前市場上船貨雙方間仍存在矛盾不斷和互不信任等現象🎻,對雙方造成一定經濟損失🤽🏽♀️。在淡季🦶🏿,由於航運市場的波動,貨主可能因為現貨市場價格遠低於合同價格而傾向於直接轉向現貨市場尋求更有利的運力價格,故而取消之前承諾的運力數量,構成違約行為。一旦違約發生在船期之前🧑🏫,船公司需要臨時調整運力🤦♂️,這將導致船舶運力利用率低,從而造成企業運營效率低下等問題🍡。
本文為了解決航運市場中貨主違約的問題,將船公司和貨主的合約問題建模為斯坦伯格博弈模型,提出以履約信用為核心的協調合約機製。雙方在簽訂合約時,將貨主在淡季的實際履約信用作為條款列入合約中,作為貨主在旺季能分配到的運力的依據,其核心是船公司根據旺季運力優勢對貨主在淡季的違約行為進行製衡。通過構建
違約情境下的基準模型與協調合約模型,對比分析以履約機製為杠桿的協調效果,以案例分析和數值仿真進一步模擬船公司和貨主在協調合約下的利益呈現。
研究結果顯示,在履約信用的杠桿協調下能調整到雙方互利的狀態♥️。具體來說,貨主會重新權衡淡季的成本節約和旺季可能面臨的額外成本👩⚕️,最終達到承諾運力增加🈴、違約行為減少和不增加額外成本負擔的結果。另一方面,承諾運力數量的增加使船公司可以在不降低合約價格的情況下享受提前規劃運力的福利。此外,經過機會利潤和機會成本的比較😪,我們發現相較於雙方僅依賴現貨市場的選擇,協調合約機製更勝一籌。從貨主角度,無論市場狀況如何🤽♂️,合約選擇始終更優🔁。從船公司角度,只要市場行情非極度緊俏時✍️,協調合約同樣適用👨🦼➡️🏂🏽。
3、全文鏈接🐺:https://doi.org/10.1016/j.ijpe.2024.109256